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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步在线询问通知书》三个工作日提交材料


⚠️划重点:
你方应当及时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深圳平台(深圳数字法庭)的案件在线群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对本通知附件的《二审案件调查询问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毕的《二审案件调查询问意见表》上传至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深圳平台(深圳数字法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上传的,应视为对审判人员组成无异议,对询问意见表所涉问题无补充意见,并依法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完成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深圳平台实名注册的,即视为同意使用该平台进行在线诉讼活动,如你方不同意本案继续适用在线诉讼,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本院将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审查。
本次非同步在线询问后,在适用第二审程序期间,本院可根据案件情况不再另行组织二审开庭审理和其他形式的调查、询问。
如你方有关联案件信息或已生效的同类型案例信息的,可以一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逾期未提交的,不影响本院依法作出裁判。
若委托诉讼代理人未向本院提交二审授权材料,请你方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授权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特此通知。
附:二审案件调查询问意见表
点击下载:

调查询问意见
问题一:你方是否申请本案的审判人员回避?
问题二:(仅需上诉人填写)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上诉事实理由是否与上诉状一致?
问题三:(仅需被上诉人填写)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上诉事实理由有无答辩意见?
问题四:(仅需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填写)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上诉事实理由有无陈述意见?
问题五:你方对一审查明事实有无异议?
问题六:你方在二审期间是否有新证据提交,如有,请提交证据目录及证据。证据目录应以表格形式提交,列明证据序号、证据名称、有无原件、证据内容及证明目的。
为方便当事人及时查看新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在微法院中请勿通过私信的方式予以提交
问题七:若你方在二审中提交新证据,请说明在一审期间未提交的原因。
问题八:其他当事人应于收到对方当事人在线提交的证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表质证意见,逾期未发表的,人民法院将依照证据规则审核认定;
如需核对证据原件或原始载体的,请向法官助理提出,未提出要求的,不得以证据无原件或原始载体为由拒绝发表质证意见;
如认为该证据非新证据的,当事人在表明该意见后仍需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意见,人民法院将根据证据规则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问题九:对于上诉状及答辩状以外的事实,各方当事人是否有需要补充的意见;
问题十:是否同意调解?(如同意,需列明调解方案,并联系法官助理)
答:(同意调解,调解方案为……/不同意调解。)
问题十一:对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可选择:
(1)由你方自愿负担;
(2)由败诉方直接向胜诉方支付;
(3)已预交诉讼费用且胜诉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退回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向法院支付。你方选择诉讼费用的负担方式为:
如在本次询问中对诉讼费用负担方式未予明确回复,则视为你方同意诉讼费用按败诉方直接向胜诉方支付的方式予以处理
提交人签名/盖章: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未填写完时可续页;
2.补充意见、答辩状、代理词、证据目录与证据材料、质证意见等可另行提交;
3.签名或盖章请不要覆盖表格内容。
4.本表word版可通过http://www.szcourt.gov.cn/lawsuitPlatform/type/149/1点击进行下载。


周清华
本期封面

来源:网络/
办案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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