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证明正反面;
2.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属境外学历的,提供教学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会人员提供);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要求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如尚在规培期间,提供培训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并承诺在2026年10月前取得规培合格证明)。
应聘人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材料”,通过扫描本公告二维码报名并在简历位置上传。
应聘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5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通过邮件方式通知。
(四)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按不高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为期3天,主要对应聘人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
(五)体检
根据面试表现及考核结果综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未经同意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官网及深圳市新华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