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请勿提交PDF、JPG等不可编辑的文件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相关证书、健康证(暂时无法提供的,需承诺于入职前取得);
5.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按指模);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附件下载见文末二维码。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
2.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电话通知。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翠湖第一幼儿园。
3.面试时带上打印的报名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3)和其他有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6.面试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面试者。
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3.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4.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则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补录。
5.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6.幼儿园地址: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秀丽山庄四巷一栋;交通指引:乘坐地铁5号线到下水径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