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您好,我是上次打过电话,因为等单停了三分钟被技术抓拍违停的的那位网约车司机。因为最近有同行陆续同样的遭遇,我今天以市民的身份,就“技术抓拍违停”提一个建议:在无明确禁停、限停标识的路段,应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司机限时驶离作为处罚前的首要程序。
请给我两分钟,充分表达四点理由,可以吗?
第一,兼顾效率与温度。第一时间通知驶离,既能快速疏导或避免拥堵,又体现深圳包容的城市温度。
第二,技术完全可行。我去年就两次在不同路段停车第一时间接到交警的驶离通知,上一次被抓拍违章的第一时间也接到了驶离电话,说明资源、系统都已经支持。应推广为通用流程。
第三,避免选择性执法。目前同一条路、同一时段或是同样标明“严管路”的两条路,有的车停得久没被拍,有的刚停就被罚。以通知驶离为先导,是解决技术执法偏差最公平的办法。
第四,留给网约车司机应有的基本空间,保障基本权益。网约车停车基本是等乘客、等订单——大多乘客习惯“车等人”,平台要求等3-5分钟。若因短暂停留就被罚,司机只能在上车点绕圈,反而加剧拥堵。网约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司机不该为乘客的习惯和平台规则买单
结尾:民声桥是市民与政府之间最好的桥梁。恳请节目组将我的建议转达相关部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