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审核时间安排如下:2026年6月8日—10日开展首轮报名资料核验,6月11日—18日第二次提交的资料,由第一志愿的幼儿园对资料进行审核。6月8日—18日期间,已提交报名资料的家长请密切留意手机短信通知;材料有误或需补充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进行反馈,请家长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需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深圳户籍;
(2)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A.使用祖辈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特殊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由于住房信息无法进行网上比对审核,需要进行线下资料审核,审核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B.使用租住特殊房产资料申请学位的家长需提供以下资料:
a.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b.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c.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
温馨提示:2026秋季招生网上系统报名实行5个志愿顺序填报,其中3个公办园志愿,2个民办园志愿(必填)。审核完成表示具备报名资格,但不代表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幼儿园公示栏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招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