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身份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考生必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3.报考专业
(1)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考生为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2)报考者应届学历的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如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依据。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的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
在《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报考。岗位条件中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其他证书
如岗位要求取得其他资格证书的,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中,外语专业八级证书暂未取得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5.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以《岗位表》具体要求为准。《岗位表》要求为38岁及以下的,应为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岗位表》要求为40岁及以下的,应为1985年5月9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