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登记结婚,想在深圳离婚?一篇讲清所有流程
大家好,我是黄颖律师。
今天把一个复杂但常见的问题彻底讲清楚:如果你是在香港登记的结婚,现在人住在深圳,想离婚,到底该怎么办?具体去哪个法院?流程是怎样的?
核心结论先放在前面:可以去深圳法院起诉离婚,但不能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 不管对方是不同意,还是人找不到了,深圳法院都可以管。但前提是,你的香港结婚证必须先做完公证,否则法院连案都不会立。
下面我按顺序,把管辖法院、公证流程、立案方式、审理程序、时间费用全部讲明白。
一、为什么不能去民政局?
根据内地《婚姻登记条例》,在民政局办离婚有一个硬性条件:结婚证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的。你们的结婚证是香港发的,深圳民政局不会受理。无论你在深圳住了多久、有多少财产、双方都同意离婚,这条路都走不通。
所以唯一的路就是:向深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去哪个法院?——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
这是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深圳这么多法院,到底该去哪一个?
答案是: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2022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深圳龙华法院成为全国首家集中管辖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的基层法院,专门成立了“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
这意味着什么?只要是涉及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外国的家事案件,包括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在深圳统一由龙华法院的这个审判中心集中管辖。 你不用纠结去福田、南山还是罗湖,直接去龙华法院。
根据官方数据,这个审判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数千件,涉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港家事案件占比近七成。也就是说,你这个情况,在这里每天都有类似的案件在审理,法官经验丰富。
在你决定去龙华法院之前,需要先确认深圳法院有没有管辖权。最常用来立案的情形是:被告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你需要提供对方的居住证、社保记录、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材料,证明他长期住在深圳。如果被告不在内地,比如长期住在香港或者下落不明,而你本人是内地居民、在深圳居住,你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不在深圳,但你们的主要财产在深圳,深圳法院也可以管辖财产分割的部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需要一个法律文书,也可以协商一致向深圳法院起诉,这叫“无争议诉讼”,流程会快很多。
三、最关键的一步:香港结婚证公证
这一步是最容易被卡住的,很多人材料都准备好了,跑到法院立案,结果被告知“结婚证不能用”,因为没做公证。
为什么香港结婚证不能直接用?因为香港和内地是两套不同的法律体系。内地法院、房管局、公安局没办法直接核实香港发的结婚证是真的还是假的。所以你得先走一个法定程序,把这张香港的纸,变成内地认的文件。这个程序叫“公证加章转递”。
具体怎么做?
第一步,找“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这不是随便找个律师就行。能做这个公证的,必须是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全香港目前只有四百多位。你需要把香港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证件照、以及一份用途说明——写清楚这份公证书要拿来干什么、在哪个城市用——交给公证人。公证人会核实你们的结婚证在香港婚姻登记处的记录,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这个过程一般一到两个工作日。
第二步,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拿到公证书之后还没完,必须送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一个“转递专用章”。这一步相当于给这份公证书办一张“内地通行证”,证明内地各部门可以放心用。办理地点在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2楼,一般也是一到两个工作日。
全部办下来,普通流程大约两到三个工作日,加急可以更快。费用方面,公证加转递总共大概三千多港币。
办完之后,你会拿到一份公证书,上面有中国委托公证人的签名和盖章,以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转递专用章”。拿着这份公证书,你就可以去办离婚诉讼、房产过户、孩子落户等各种事情了。
这里有一个很现实的提醒:如果结婚证原件在你手上,你一个人就可以去办公证,不需要对方配合。公证人可以凭你们的结婚信息去香港婚姻登记处查册核实。但如果结婚证原件在对方手上,他不肯拿出来,那就要咨询律师,看能否申请香港婚姻登记处的核证副本。另外,建议多办一份备份。因为法院立案后会收走原件,以后其他场合再用就没有了,重新办又费时费钱。
四、立案流程
在去法院或者网上立案之前,先把材料准备齐全。
你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离婚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和对方的身份信息、经过公证和转递的香港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的租房合同、家暴的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如果有子女,还需要出生证明;有财产争议,需要房产证、银行流水等。
立案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线上立案,这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不用跑法院,在家就能完成。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后,选择“我要立案”和“审判立案”,选择“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起诉状、身份证件、公证后的结婚证和证据材料,填写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要写清楚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财产分割方案等。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案号,案件正式进入法院系统。
第二种是线下立案,如果你不方便线上操作,也可以去现场办理。地址是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法院立案大厅现场提交,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立案。
五、诉前调解阶段
立案成功后,案件不会直接开庭。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先经过调解。
法院会安排一名调解员,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可以是线上——视频或电话,也可以是线下。调解有三种可能的结果。
第一种,调解和好。双方愿意继续共同生活,案件终结,不离婚了。
第二种,调解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这份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是最快、最省事的结果——调解离婚不需要等六个月冷静期,也不需要再走开庭程序。
第三种,调解失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案件转入诉讼程序,进入下一步开庭审理。
调解的时间通常在七天到三十天之间,具体看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双方的配合程度。
六、情况一:对方能找得到,但不同意离婚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你们都在深圳生活,你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
你不需要他签字。直接向深圳法院起诉,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根据《民法典》,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如果你没有这些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法院可能不判离。但不要灰心。判决不准离婚后,你立即开始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法院就应当判离。
开庭审理时,法官会重点审查几个方面:婚姻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简单案件一次开庭大约一到两个小时,证据充分的话可能一次就审完。复杂案件可能需要多次开庭。
判决结果有两种。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并作出处理。法院认为感情尚未破裂或者证据不足的,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判决书送达后十五天——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整个流程从立案到拿到判决书,顺利的话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
七、情况二:对方下落不明,找不到人
这种情况更复杂,但同样可以在深圳离。
首先要解决管辖问题。如果对方最后失联前是在深圳居住的,或者你是内地居民、在深圳居住,深圳法院就有管辖权。
关键难点在于:离婚诉讼需要把法庭文件送达给对方。找不到人,怎么送达?深圳法院提供了补救方式——公告送达。
你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证明你已经尽力寻找对方:试过哪些联系方式、问过哪些亲友、查过哪些地址、有没有报过失踪。法院审核后,会在法院公告栏、法院官网或者指定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期通常为三十天。公告期满,视为已经送达,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关于失踪时间,深圳法院的实践是: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并且你已经穷尽所有合理方式寻找,就足以构成缺席判决的基础。如果失踪前你们已经因感情不和分居,那就更有说服力。
法院在对方缺席的情况下,只要你提供了经公证的结婚证、能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法院查实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离婚。
因为需要公告送达,整个流程会比普通离婚慢,从立案到拿到判决书可能需要六到十二个月。
八、判决后的执行与认可
如果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对方在深圳的房产、存款等可以判给你或者由你代管。如果财产在香港,深圳法院判决后,可以凭判决书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请认可和执行。
如果你之前已经在香港提起过离婚诉讼,香港法院作出了离婚判决,你想让这个判决在深圳产生效力,可以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目前内地与香港之间有相关的司法协助安排,程序比重新打一场官司简单得多。
九、时间与费用总结
关于时间,结婚证公证需要两到三个工作日,立案审核大约七天,诉前调解七到三十天。开庭审理方面,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如果需要公告送达,额外增加三十天。
关于费用,结婚证公证约三千到四千港币,法院诉讼费每件五十到三百元人民币,涉及财产分割的按比例另外收取。
十、写在最后
回到最初的问题:香港登记结婚,想在深圳离婚,怎么离?
答案很清晰。不能去民政局,必须向深圳法院起诉。具体要去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线上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就可以立案。
先做香港结婚证的公证加章转递,大约两到三个工作日、三千多港币。然后根据对方的情况选路径——对方能找得到,走普通诉讼,三到六个月;对方找不到,走公告送达,六到十二个月。
我是黄颖律师,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情况,建议先梳理清楚:对方的去向——在深圳还是失踪、结婚证原件在谁手里、你们在深圳的居住情况。把这些理清楚,再按上面的流程一步一步走。有具体问题可以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