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发表了一篇报道(题目《深圳小区车位权属乱象警示:别让违法"维权"毁了全体业主利益》),报道结尾明确提醒“最终恶果:全体业主买单”。在当今法治社会,这并非危言耸听!瞧,重大案例已经走来!
昨天(13日)媒体发表一个视频新闻,报道有关深圳市福田区幸福家园小区商场业主依法拥有的138个商场专用规划车位被该小区业委会等霸占13年多,造成该商场业主的车位与商场13年多“双停产”给其带来车位与商场租金无辜损失高达约5亿元,该商场业主近日已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索赔其租金经济损失约5亿元(还要求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该小区业委会及个人的刑责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因该小区业委会是该小区业主大会(即该小区全体业主)的日常办事机构,如同物业服务企业派驻小区的物业服务处(习惯称“管理处”),对于业委会履职行为,该小区业主大会依法必须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所以该小区业主大会即全体业主对业委会霸占车位行为造成该商场业主的车位与商场“双停产”等严重侵权损害,依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小区有176户住宅业主,按照每户以平均赔偿金额计算(实际计算依法以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计算,即户型越大分摊赔偿金额越多。在这里平均计算只是为了便于记住赔偿金额),每户需要赔偿该商场业主13年多车位与商场租金经济损失约280万元,即176户乘以280万元等于约5亿元,一经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即可司法强制执行保证赔偿金额5亿元由该商场业主依法收回(备注:具体赔偿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昨天的新闻报道还附上一篇经济学、哲学博士赵越主讲的经典视频《250才占别人便宜》,该视频全文原文摘录如下:
250才占别人便宜呢,出来混都是要还的。潮汕人有种说法叫“借人一根钉,还是一根梁”,为什么呀?有利息!还有一点有怨气,怨气会增长,所以占别人便宜的人,即便出来混,都是要还的,你还的时候,要加利息。所以有智慧的人呢,尽量的不亏欠,他更不会说是强取豪夺、偷盗啊,或者是用欺骗的方法得到不属于他的东西。并且呢反过来,你要聪明的话,不但不占便宜,我还不断的被占便宜,不断的付出,不断的利他,结果就是你的那些好,它会不会回来?它回来!并且怎么回来?带着利息回来,滚滚而来!所以有的人就是好到一定地步以后,攒到一定地步以后,简直那个(指好的回报带着利息滚滚而来。摘录者注)拦都拦不住,这才是大智慧!
附:媒体报道(题目《深圳小区车位权属乱象警示:别让违法"维权"毁了全体业主利益》)的全文(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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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