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一)根据报考考生的成绩情况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的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60%(即不低于60分)。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拟录取方案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试点招生计划,并对试点录取的学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如学生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获取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