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限购政策调整
1️⃣增购商品住房
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
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以满足其在深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1️⃣提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0万元。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2️⃣优化贷款额度上浮比例: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60%。
(2)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分别上浮50%、70%,同时符合两种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上浮50%或70%。
(3)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