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职能作用,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特遴选发布法律援助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案例真实记录了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劳动者打破证据困境、掌握法律武器、通过诉讼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的全过程。我们期待,可以鼓舞更多劳动者在面对侵权时敢于求助、善于用法,也让尊法守法、关爱职工的理念在用工领域蔚然成风。
“专业敬党护法 用情用心为民”2025年9月,保洁员王小美(化名)为帮助自己代理诉讼的穆清律师送上锦旗,以此表达自己的感谢。2024年9月,王小美在公司提供的混合宿舍内因地面油污滑倒,导致右侧耻骨骨折。然而,事发后公司不仅未将其及时送医,甚至以扣工资相威胁,强迫她在空白纸上签字按手印。一审法院仅判赔七千余元,不足以覆盖两万多元的医疗花费。走投无路之下,王小美申请了法律援助,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指派穆清律师承办二审程序。
保洁员宿舍滑倒骨折,公司威胁签字才送医?
王小美于2024年3月18日入职深圳市保洁恒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任保洁员,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公司提供男女混住集体宿舍,未做防滑处理且疏于管理,宿舍内油水横流存在安全隐患。2024年9月18日 ,王小美在宿舍内踩到地面油迹滑倒受伤,次日被社康中心疑诊右侧坐骨支骨骨折并建议住院。然而,事发后公司主管不但未将其及时送医,仅将其送回宿舍,经理甚至以扣工资相威胁,强迫王小美在空白纸张上签字按手印,直至王小美儿子转账 1000元后,公司才将其送至光明医院检查。
2024年9月23日,王小美经 CT 检查确诊右侧耻骨下支骨折,公司经理仍建议无需住院,仅予药物治疗。因疼痛未缓解,王小美于同年9月29日自行前往东莞市虎门医院住院治疗 11 天。截至2025年1月10日,王小美累计支出医疗费24281.46 元,其中2024年10月11日至 2025年1月10日门诊医疗费20240元,因医院系统未录入现金支付信息,票据显示个人账户及自费金额均为0元。
因与公司协商赔偿无果,王小美于2024年10月22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5599.73元。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仅认定医疗费3976.96元,判决深圳市保洁恒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赔偿王小美合计7150.29元。
王小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申请二审程序法律援助,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经审核后于 2025 年7月1日指派穆清律师承办二审程序。
票据异常非无解,法援出手破僵局
穆清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展开专业、细致的维权工作。
深入案情分析,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承办律师第一时间约见王小美,耐心倾听其陈述,仔细审阅一审卷宗材料,精准识别出两大核心维权突破口:一是证据瑕疵问题:20240元门诊医疗费系现金支付,因医院系统问题导致票据显示异常,一审法院未予认定,导致损失认定严重缩水;二是责任认定问题:公司宿舍存在安全隐患,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指导补充关键证据,破解举证难题。针对医疗费票据显示异常的难题,承办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指导王小美向东莞市虎门医院调取关键证据:医院出具的《证明》,证实20240元门诊费为实际现金支出;完整收费票据,形成闭环证据链。该组新证据成为二审改判的决定性因素,成功说服二审法院认定该笔费用为实际损失。
专业代理意见,精准适用法律。承办律师围绕以下核心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专业代理意见:一是关于医疗费认定提交医院《证明》及完整收费票据,证明20240元门诊费确为实际现金支出;援引司法解释,论证该笔费用属于合理医疗支出,应计入实际损失。二是关于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对员工宿舍负有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公司未排除油渍隐患、未铺设防滑设施,构成安全管理过错,与摔伤存在因果关系;有力反驳公司方提出的“非工作时间受伤与单位无关”的错误观点。三是关于损失核算,重新梳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核算总损失应为44074.39元。
协助申请司法救助,减轻诉讼负担。承办律师主动协助王小美申请免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获得法院批准,彻底解决了其“打不起官司”的后顾之忧。
2025年9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改判深圳市保洁恒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支付王小美赔偿款13222.32元,并准予其免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王小美为承办律师送来锦旗,上书“专业敬党护法 用情用心为民”,表达对承办律师专业服务和真情帮助的由衷感谢。
案件意义
本案是法律援助精准帮扶困难农民工、依法维护其人身权益的典型案例,聚焦用人单位宿舍安全保障义务认定、实际损失举证难等实务难点,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办案指引,彰显了法律援助扶弱济困的制度价值。
一是精准帮扶,破解维权困境。王小美作为异地务工的贫困户,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匮乏,面对企业消极处理、证据瑕疵等问题无力有效维权。法援律师提供免费代理服务,还针对性指导补充关键证据、梳理法律关系,并协助申请免交诉讼费,彻底解决了其“打不起官司、不会打官司”的难题。
二是以案释法,规范企业管理。本案明确了用人单位提供集体宿舍时的安全管理义务边界,否定了“非工作时间受伤与单位无关”的错误认知,警示企业不仅要保障工作场所安全,对生活场所也须尽到合理管理义务,否则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预防类似事故具有重要引导作用。
读特&晶报记者 戴润超 通讯员 司新宣
(作者:读特&晶报记者 戴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