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26年4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5.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年及以上审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相关职业水平证书、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可优先聘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青团团籍及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建组织员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不得报考入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