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4日傍晚,深圳市光明区同仁路一公交站台,一场因劝阻吸烟引发的普通民事纠纷,在短短24小时内演变为席卷全网的舆论风暴。29岁的王女士因劝阻33岁男子陈某在法定禁烟区吸烟,双方发生争执并互相泼洒饮料,最终双双被警方带至派出所。

据当事人王女士介绍,4月24日下午5点20分许,王女士在光明区普联科技园公交站候车,事发时正在下雨,多名乘客均在遮阳篷下候车。候车期间,有一名男子在公交站内抽烟。王女士首先是言语劝阻,但遭对方拒绝。随后,王某某用携带的果汁饮料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随后将一次性塑料果汁杯丢弃在路面。陈某见手部和裤子被泼湿,从地上捡起该饮料杯向王某某丢掷。
王女士随后报警,双方被带到玉塘派出所做笔录。
细节可以看出来,王女士本人也没多高的素质吧!先用饮料泼了别人一身,然后空瓶子随手就扔在地上。这时被泼了一身的男士才有机会捡起饮料瓶反击。
双方事发当晚达成和解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因双方均坚持追究对方责任,警方遂依法将二人带至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并按照执法程序对二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在调查过程中,双方均表达了和解意愿。当晚10时许,在警方协调下,王某某与陈某自愿达成和解,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互不追究责任。


由此看来,该女子这次劝烟,有没有可能就是存心想挑事儿呢?
如果是这样的心理,那么就不难理解她为什么拿饮料泼男子了,她可能是故意想激化矛盾。

不知道该女子是否与NGO组织有关联?
众所周知,这些年来,有部分境外NGO被用于意识形态渗透、干涉他国内政,需警惕其政治倾向与资金来源。所以,NGO在中国是让人警惕的。当然,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女子与NGO有关联,只能说是猜测。
最后有必要郑重声明,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这是必须要坚决反对的,该女子劝烟的前一阶段,即以语言劝阻,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都是没问题的,按道理说也是应该支持的,但其后面攻击性行为,以及在微博里歪曲事实,污蔑警方正常检查,这是应该予以谴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