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你是否也有过
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

“公积金能不能用来交物业费、水电费?”近日,有深圳市民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该网友指出,目前部分省市已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费缴纳,建议深圳市跟进这一举措,以便市民有更多现金流可以用于促进消费。


今年以来,各地密集出台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加大对居民租房、购房的支持力度。
此外,多地还开展了多项探索,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目前,公积金不仅可用于买房、租房,还能用于抵扣物业费、大病医疗支出、加装电梯等更多民生领域。河北石家庄、江苏徐州、辽宁沈阳等地支持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深圳的情况如何?深圳公积金可以在哪些场景使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深圳从2011年发布实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起,就推出了覆盖住房消费全流程且人人可提的宽松提取政策,包括租房、购房、还贷、其他住房消费等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以及退休、离深销户、大病等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其中,“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情形,支持职工提取月应缴存额的40%用于灵活支付本市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其他住房消费,并且用手机即可“零材料”在线提取。
工作人员还表示,下一步,深圳公积金中心将结合市情民意进一步研究优化提取情形,更好支持职工在深安居。

近日,多地发布优化公积金
使用政策的通知
4月起,部分地区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取消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
一起了解↓
广东深圳:职工可自愿提高
个人缴存比例
职工可自愿提高个人缴存比例:2026年4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原则上与单位为其缴存的比例一致,自愿提高缴存比例的,可以选定高于单位为其缴存的比例,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

浙江杭州:
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提高贷款最高额度:2026年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30万元提高到180万元,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不超过90万元;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调整为20倍。
部分人群贷款额度上浮: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50%确定。

优化公积金提取范围: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所购房屋契税,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每年可对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实际物业费支出提取1次,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
甘肃兰州:提取时限、频率
额度调整
提取时限、频率、额度调整:提取时限由“每年可提取1次”调整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当年提取次数;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000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20000元”;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且提取后当年仍可以其他情形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在本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冲还本笔贷款,不能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此次调整自2026年4月7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

四川成都:优化重大疾病
提取公积金额度、频次
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自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在政策有效期内,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审核历史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只要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优化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额度、频次:缴存人符合重大疾病提取条件的,可申请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缴存人可自支付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不受提取频次限制;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均可申请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此通知自2026年3月25日起施行。
江苏徐州:优化提取政策
优化提取政策:2026年4月1日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放宽支付物业费、暖气费提取。提取金额上限由8000元/年提高至1万元/年,缴存人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也可办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每人每年提取限额为1.8万元,夫妻双方每年最高可提取3.6万元。

近日
有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建议
希望深圳能允许将住房公积金
用于缴纳物业费或水电费
该网友指出,目前部分省市已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费缴纳,希望深圳考虑开放这个功能。“毕竟目前即使我买了房,因为政策原因,二房情况下每月也只能提取60%,还有40%是属于在池子里无法使用”。该网友建议深圳市跟进这一举措,以便市民们有更多现金流可以用于促进消费上。

网友咨询。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后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国家、省、市住房政策,以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官网回复。
已有多地支持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交物业费?
去年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要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今年以来,各地密集出台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加大对居民租房、购房的支持力度。除此之外,多地还开展了多项探索,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如今,公积金不仅可用于买房、租房,还能用于抵扣物业费、大病医疗支出、加装电梯等更多民生领域。
■ 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12月15日起,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当年未提取的金额,可结转累计提取。
■ 江苏徐州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政策,12月1日起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其中明确——
在徐州市持有住宅,1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日之前1年内已支付的物业费总额且不超过8000元。
个人可提取1套住房物业费,夫妻双方可提取不超过2套住房物业费。
■ 江苏苏州
10月31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选择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前十二个月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
其中强调,一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一年物业费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 辽宁沈阳
沈阳市12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沈阳优化推出4项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进一步保障居民住房需求。新政首次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拥有自住住房且当年未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过公积金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物业服务费。
提取额度根据房屋面积设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每年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合计不超过3000元。
深圳公积金有13种使用情形:
不但可以买房租房还贷
失业看病等关键时刻也能用得上
尽管目前深圳暂不支持公积金抵扣物业费,但作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先行示范区,深圳在资金使用的“广度”与“深度”上早已走在全国前列。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深圳公积金可使用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13种情形。
在住房消费端,政策不仅涵盖了买房、租房、还贷等传统刚需场景,还打通了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存量房提质场景,实现了从“解决居住”到“改善居住”的闭环支持;在非住房消费端,则针对退休、失业、大病医疗及低保家庭等特定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兜底保障,确保资金在关键时刻能“用得上、救急难”。
1、购买住房
提取条件: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且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
温馨提示:
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2、支付房租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偿还深圳市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参与出资改造本市老旧小区项目
提取条件: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5、其他住房消费
提取条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发生除购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按揭贷款之外的其他住房消费。
6、退休
提取条件:职工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失业
提取条件: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9、出境定居
提取条件:职工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10、户籍迁出本市
提取条件:职工户籍由深圳市迁至境内其他城市,且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11、非深户离深
提取条件: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的,可提出申请;若无法办理转出和接续手续的,在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满3个月后,可提出申请。
1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条件: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13、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深圳公积金可使用的范围非常广泛
涵盖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
共16种情形↓
7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9种其他提取情形










2025年12月
深圳发布新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进一步加大对职工购房、租房
及老旧住房更新改造
的支持力度
(点击观看完整版新闻报道视频)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
此前,深圳市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此次《管理办法》将相关试点内容纳入,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政策保障。除国家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五类强制缴存单位及其职工外,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管理办法》还纳入了化解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的成熟实践经验,明确公积金中心可通过调解等方式处理职工投诉,同时鼓励单位与职工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纠纷,推动纠纷柔性处理,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据了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10年12月施行以来,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10329亿元,累计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94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55万笔、3926亿元,制度惠及面持续扩大。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顺应了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升级趋势,将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红利。
新规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点击观看完整版新闻报道视频)
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已于 4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
政策一出,很多人问:职工提高个人缴存比例,能享受什么好处?
记者从官方渠道了解到,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本质上是在合规范围内强制储蓄,可以在规定限额内全额抵扣个人所得税,直接增加税后收入;更快积累账户余额,提升未来申请低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降低购房利息支出;账户资金按国家规定利率(当前为1.5%)计息,实现稳健增值,收益高于普通活期存款;办理“按月冲还贷”后,可用更多账户余额直接偿还月供,减少现金支出,同时已享受税前扣除,实现还贷与节税的双重优惠。
1.合法节税。增收入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限额内,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也就是说,缴存越多,抵扣越多,合法少交税,相当于在总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了实际到手的可支配收入。
2.低息贷款。减负担对于单位职工,提高个人缴存比例能更快积累账户余额,有助于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减少商业贷款比例,降低购房利息支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享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利率低于商业贷款,有效减轻购房负担。
3.余额增值有优势。公积金账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每年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当前的结息利率为1.5%,已超过国有六大行5年定期利率水平,相比普通的活期存款,公积金收益更高。缴存越多,意味着公积金账户里的本金更多,利息也赚得更多。
4.还贷节税双受益。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可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直接使用账户余额偿还每月贷款本息。提高个人缴存比例后,每月可用于还款的公积金账户资金更多,从而减少现金支出的压力。同时,这部分用于还款的资金,在存入公积金账户时已经享受了“税前扣除”优惠,真正实现了“还贷”和“节税”的一举两得。
【举个例子】
职工小明,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0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5%。在单位缴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其自愿将个人缴存比例由5%提高至12%,个人每月缴存额由原来的1000元增加至2400元,每月多缴存1400元,一年下来个人账户可多累积16800元。假设按照20%个税税率计算,全年可合法节税3360元。同时,多缴存资金全额归个人所有,可按规定提取用于偿还贷款,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并按规定享受公积金账户计息收益,实现合理增收、稳健增值。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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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今日(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引人注目的是,新规明确,职工可自愿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
新修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
此前,深圳市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此次《管理办法》将相关试点内容纳入,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政策保障。除国家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五类强制缴存单位及其职工外,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管理办法》还纳入了化解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的成熟实践经验,明确公积金中心可通过调解等方式处理职工投诉,同时鼓励单位与职工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纠纷,推动纠纷柔性处理,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据了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10年12月施行以来,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10329亿元,累计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94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55万笔、3926亿元,制度惠及面持续扩大。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顺应了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升级趋势,将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红利。
据了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10年12月施行。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10329亿元,累计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94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55万笔、3926亿元。
(点击观看完整版新闻报道视频)
近日
有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建议
希望深圳能允许将住房公积金
用于缴纳物业费或水电费
一起来关注
市民建议
开放住房公积金
缴纳物业费或水电费功能
“目前即使我买了房,在二套房的情况下,每月公积金也只能提取60%,还有40%相当于存在‘池子’里无法使用。”
该市民反映,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市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费缴纳。为此,其建议深圳市跟进这一举措,考虑开放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费或水电费,以便市民有更多现金流可用于消费。

关于市民反映的上述问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后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国家、省、市住房政策,以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多地支持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费
年度提取标准不一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持续深化。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随后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同样被写入。
奥一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多地已陆续开展探索,通过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其中,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城市包括江苏苏州、江苏徐州、辽宁沈阳、河北石家庄、浙江绍兴等地。
从各地政策看,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主要差异在于年度提取额度:苏州限定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一年物业费用;沈阳以房屋面积90平方米为界,每年夫妻双方合计提取上限分为2000元、3000元两档;徐州规定每年可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物业费总额且不超8000元;石家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绍兴则为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0元。
深圳新规已于2025年底施行
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视线回到深圳。2025年12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自当年12月15日起施行。
在支持购房提取方面,新规加大了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明确在本市购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税款,并用于偿还异地所购住房的贷款本息等。同时,也放宽了购房提取、购房税款提取及更新改造老旧小区住房提取的业务办理时限。
在支持租房提取方面,新规增设了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并加大对本市无房职工租房的支持力度。具体包括:取消多子女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求“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条件;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此外,新规还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明确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筹资金更新改造本市老旧住房,以及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更换老旧电梯,助力城市更新改造。
从各地实践来看,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已逐步拓宽至更多民生领域,将其用于支付物业费即是一项有益的惠民探索。
目前,深圳已在支持职工购房、租房、老旧住房改造等方面拓宽了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而此次市民提出的将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费或水电费的诉求,值得重视。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研究论证,在制度优化中回应民生期待,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加完善、更贴民心。

对于目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你有哪些建议?
希望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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