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续宝安区公租房发布审核结果
坪山区公租房也发布了认租资格审核结果
共有72户轮候家庭提交了申请
本批次公租房需满足收入财产限额标准
也就是按照新政策执行标准
共配租10个项目400套房源
来看看审核结果、预约看房及注意事项吧

宝安区26年度第一批公租房
认租资格审核结果
该批次宝安区公租房已于2026年4月22日结束认租申请,本批次提交认租申请轮候家庭共有72户
📋审核结果
经核查,初审合格认租家庭共67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5户。
不合格原因包括主申请人未在深圳正常缴纳社保、配偶非深户且无有效居住证,不享受配租面积等,详细合格/不合格名单可扫码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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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公租房共10个项目400套住房,具体配租房源信息如下表:
配租通告可观看:月租金235元起!坪山区26年第一批公租房明日开启配租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2026年4月13日(含本日)18:00前属于坪山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坪山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
2️⃣符合深圳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25年10月14日】之后;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除外,不用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信息来源:
https://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content/12/12747/post_12747905.html#16835
信息变更、异议申请及撤销申请
⏰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本次认租资格审核有异议的,请认租家庭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的信息变更或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符合条件的,后续终审结果会公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并且不再申请复核)
📌提交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认租家庭可在公示期内撤销本次项目认租申请,不计入弃选次数。
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家庭在公示期间内(2026年4月29日18:00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重要提示
1️⃣本批次配租房源均为腾退后再次配租房源,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详见房源明细表,供认租家庭提前自行查询了解房屋学位锁定情况。
本批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项目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不能确保本项目承租人子女就读,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关于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请有学位申请需求的申请人在认租前充分咨询坪山区教育局后,结合自身家庭情况综合考虑是否承租该项目。
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项目情况告知确认书》

图源:酷吧(仅为配租)
2️⃣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社保、人口、居住证、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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