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民 警被判死刑,面对记者突然掀起囚衣,里面一个大大的“冤”字..
2013年10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外,警车鸣笛而至。一名身着囚衣的男子被法警押解下车,走向法庭。此人名叫李才坤,今年29岁,被捕前是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的民 警。就在法警将他押进法庭的一瞬间,李才坤突然放慢脚步,当着众多摄影记者的面,猛地掀起外层囚衣。囚衣之下,一件白色背心上,赫然写着斗大的两个字——“冤”、“悲”。那“冤”字写得极大,几乎占满了整个胸口,旁边还密密麻麻写满了喊冤的小字。李才坤就这样高举着囚衣,面无表情地面对镜头,让记者们拍了个够,才被法警押进法庭。2012年7月1日凌晨,一名叫班统陆的男子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接受调查。负责审查的正是民警李才坤。班统陆很快被证实并未参与报假案,在候问室等候处理。
然而,李才坤认为此人气焰嚣张、辱骂民警,全身多处刺有纹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他心中生出一个念头——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将班统陆当场击毙。当晚7时许,李才坤找到一名做假证的男子,要求他配合报假案。随后,他将班统陆带至爱南路附近。待假证男子报警称金戒指被抢后,李才坤走向班统陆,突然掏枪对准他的头部开火。班统陆当场死亡。李才坤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和匕首放在死者身上,伪造了抢劫现场,然后拨打110报警。然而,刑警在审讯假证男子时发现了破绽。次日凌晨3时,李才坤在派出所会议室被抓获。法庭上,李才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官宣判时,他时而仰天大笑,时而弯腰将头靠在扶手上,大声叹息。当法警将他带离时,他双脚离地,被直接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