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线下已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双方通过租赁平台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注:此情形,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暂不支持办理转租和变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请悉知
第一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
第二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进行人脸识别,成功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常用服务里的租赁合同备案
第三步:输入广东政务服务账号和登录密码,然后点击【租赁备案】→点击【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四步:房东点击添加产权,维护产权信息
第五步:房东进入“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选择产权 - 填写表单信息,提交审批
第六步:其他出租方/承租方收到确认短信,进入“签字确认”,找到对应流水号,签名确认
第七步:街道办结,短信通知所有出租方/承租方办理结果,进入“进度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第二种情况:线上已签订租赁合同(即租赁双方通过租赁平台已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双方通过租赁平台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一步:进入“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选择已网签的合同,填写信息,提交
第二步:其他出租方/承租方收到确认短信,进入“签字确认”,找到对应流水号,签名确认
第三步:街道或秒批办结,短信通知所有出租方/承租方办理结果,进入 “进度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如果是现场办理,那就很快了,材料符合要求的话,当天就能拿证
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核(当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批(当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系统数据和纸质资料递交后台,在核对系统和纸质材料无误后,作出审批;如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并把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5、办结(当场):作出办结决定。审批通过后,打印《房屋租赁凭证》。
6、送达(即时):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打印《房屋租赁凭证》交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
图源:广东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