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深圳查获一危化品车运单与实际货物不符;湖南查处一危化品车未经批准违反通行;黄石交通执法部门约谈违规异地经营危货运输企业
近日,深圳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在广深高速新桥出口处依法对一辆粤B号牌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要求司机打开车厢对车内的货物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装载的货物为沉铜剂(BA-HO)240升(20升/桶,12桶),沉铜剂(BA-NA)160升(20升/桶,8桶)。司机表示车上货物是从惠州装载的,运往深圳沙井,该趟运输是深圳市**物流有限公司安排的。
经核查,该车已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已取得危险货物道路经营许可证,司机已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司机现场出示了危险货物运单,但运单与实际的货物不一致。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检测机构对车载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报告显示:沉铜剂(BA-HO)既不属于危险货物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而沉铜剂(BA-NA)既属于危险货物也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于8类危险货物,其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1760。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不包括运输的编号为1760的危险货物,实际运输货物超出其运输经营范围。
调查询问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告知了不同类别危险货物对车辆配置、人员资质、应急流程的要求并不相同,运输危化品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按照道路运输证注明的经营范围合法合规运输,不得超越许可事项运输危险货物。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深圳市**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待补充调查后,依法立案处罚。
湖南郴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苏仙大队车驾管中队联合各路面执勤中队,立足职能优势、强化协同联动,聚焦危货车辆源头准入、路面管控、隐患排查、违法查处、宣传警示全链条,扎实开展危货运输车辆安全专项联合检查行动。
大队车驾管中队联合路面执勤中队打破业务壁垒、整合警力资源,形成“源头把关+路面严查”的立体化监管模式。明确两队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车驾管中队负责接受审核危货运输企业上报运输的运输信息,包括运输时间,通过路线,车辆号牌,驾驶人等信息。各路面执勤中队负责路面执勤执法、安全检查、运输信息确认、现场违法查处。
违法曝光:3月23日,苏仙大队民警在郴州市郴江路查处湘F****的危货品运输车,因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违反限制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处以合计300元的处罚。
4月3日,湖北黄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组织召开专题约谈会,对存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规异地经营问题的两家危货运输企业进行集中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约谈会上,执法二大队首先通报了该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异地经营核查情况。经日常监管、大数据筛查发现,该企业部分危货运输车辆存在长期异地经营的情况,且未按规定办理异地经营备案手续。此类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不仅导致车辆动态监控、安全维护、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存在监管盲区,还大幅提升了危险货物运输泄漏、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严重扰乱了辖区危货运输市场正常秩序,对道路交通安全及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针对企业存在的违规异地经营问题,执法二大队结合危货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向企业严肃指出问题危害性,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异地经营备案制度,对确需长期异地运营的车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及时向经营地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完善监管衔接;二是全面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安排专人实时值守监控平台,实时掌握异地运营车辆运行状态,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杜绝车辆“失控漏管”。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强化异地运营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法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如若无法完成异地备案的,调整车辆运输方式,按规定定期将车辆调回。
参会企业负责人就车辆异地经营问题作出深刻检讨,现场表态将完全接受约谈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交通执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改正,迅速调整运输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车辆运营全流程管控,严守危货运输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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