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本文由当地村民及相关举报人,根据自身陈述、反映资料及录音文件整理而成。文中所涉事实与细节,均来自村民提供的一手线索,一切最终结论,均以相关部门官方调查通报和认定为准。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基层民主自治的核心环节。这不仅关乎村集体未来的发展走向,更关乎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检验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尺。
然而近期,深圳市深汕合作区新圩村在村组组长换届选举过程中,却遭遇村民集体实名质疑。村民反映,本次选举不仅候选人资格存在硬伤,更在投票、计票全流程中出现委托投票双标、冒名代投、疑似贿选等严重问题,更有基层干部公然干涉选举、为特定候选人拉票。
这些行为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严重破坏选举公平公正,让这场关乎基层民主的选举充满争议,也让村民的民主权利遭受侵害。
01 候选人资格存疑:侵占集体资产问题未获核查
此次新圩村村组组长选举,最终确定的有效候选人仅有两人:莫春文与古清泉。但候选人莫春文的参选资格,从一开始便遭到村民强烈质疑。其涉嫌侵占村集体资产的行为,在选举前已被村民实名反映,却未在资格联审阶段得到有效核查,这成为此次选举风波的重要背景。
1. 霸占水库,几十万元补偿款去向成谜
村民反映,莫春文长期霸占村集体所有的虎炉岭水库,并私自用于个人养鱼经营。该水库被政府依法征迁后,涉及一笔数十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负责理赔的工作人员林超如最初向村民确认,该笔补偿款已足额补偿到位,但当村民准备现场录音进一步核实时,林超如却对此事讳莫如深、拒不回应。
截至目前,全村村民均未收到该笔补偿款,莫春文也未将其上交村集体。此举涉嫌严重侵占、截留集体资产,直接损害了全体村民的核心利益。
2. 资格联审“过滤网”失效
根据农村换届选举“十严禁”及相关规定,严重违法用地、侵占集体资产者,不得作为候选人。然而,莫春文不仅未被取消资格,还顺利通过审查,站上了竞选舞台。这让村民不禁发问:选举资格联审究竟是严格把关,还是形同虚设?
3. 现任村组长经济问题严重
新圩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混乱,早已是积弊深重。现任村组组长莫春南,被村民实名举报存在多项严重经济问题,且有账目明细、支出凭证为证。
2023-2026年频繁大额提现数十万元,去向不明;
虚报套取集体资金超20万元;
工程款项虚报冒领4万余元;
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出借集体资金5万元;
500万元村集体合作保证金,账目不明且流向未公示;
会议误工费乱象,通过虚增人数、虚列会议套取集体资金。集体资产监管的严重缺位,为此次选举风波埋下了巨大隐患。
02 选举程序严重违规:双重标准破坏公平根基
村民表示,此次选举从投票环节开始,便出现多项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其中委托投票的选择性执行是核心问题,直接破坏了选举的公平性基础。
根据村级换届选举相关规定,本次选举采取现场实名投票与委托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委托投票需满足“选举办人员和村委副主任在场认证、致电投票人并开扩音取得本人同意”两大硬性要求,目的是保障缺席村民的投票意愿真实有效,杜绝虚假委托、冒名投票等行为。
但在实际选举过程中,这一统一规则却被执行成“双重标准”:
选举方仅针对候选人古清泉一方严格执行该委托投票程序,刻意通过严苛要求增加其投票难度;
而针对候选人莫春文一方的委托投票,则采取极为随意的方式,既无现场工作人员认证,也未对委托投票人进行电话核实,大量委托选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无从考证。
更让村民气愤的是,事前统计的票数中,古清泉一方原本领先数十票,而在选举前一晚,有疑似莫春文相关人员带着礼物和现金上门“买票”。
尽管村民们多有耳闻,但碍于无人愿意出面作证,暂时无法取得直接的贿选证据,这一行为让此次选举的公正性再受严重冲击。
03 冒名代投屡有发生:选票真实性存重大疑点
除了委托投票的双重标准,选举现场还出现多起无授权冒名投票的违规行为,相关选票的有效性未得到任何合法认定,却被正常计入票数,直接影响选举结果的客观性。
村民杨进顺作为家主,家中共有5张选票,其本人并未出具任何书面委托文件,但其儿子杨秋勇在未经过杨进顺本人同意、未进行视频电话确认的情况下,由上任村长私自拿票并投给了莫春文,完全违背了投票人的真实意愿。
村民苏掩是林琼君的母亲,家中共有3张选票,林琼君本人到场参与投票,而苏掩本人对选举事宜毫不知情,既未到现场,也未出具任何委托手续,其选票却被违规投出,村民手中的录音资料,可直接佐证苏掩“不知情、未委托”的事实。
按照选举规则,选票需由本人到现场投出,无委托授权的冒名投票本应认定为无效,但在此次新圩村选举中,此类违规选票却被正常统计,让村民对选票的真实性、选举组织工作的专业性产生极大怀疑。
同时,选举后出现的选票传言也反映出此次选举的信息透明度严重不足。曾有传言称“林越生75票、林悦生49票,两个不同名字被相加为一个人”,75+49才124票,选举公布却冒出128票,引发村民极大质疑。
后经村民核实,林悦生与林越生并非此次村组组长候选人,二人所获的124票是村民选举村代表的选票,并非投给莫春文的组长选票,且其中部分选票还被指存在“虚构”嫌疑。村代表选举与村组组长选举的选票被混淆传言,既暴露了选举信息公开的漏洞,也让票数真实性蒙上了阴影。
04 基层干部公然干涉:利用职权为候选人拉票
此次新圩村选举的违规问题,不仅体现在选举程序上,更有基层干部涉嫌利用职权干涉选举、为特定候选人拉票的严重行为,直接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相关规定。
村民反映,该村委第一书记陈俊超在竞选前期,直接充当候选人莫春文的“政治说客”,私下约见古清泉一方的相关人员进行谈判,在饭局中直言不讳地要求其放弃参选,并声称自己可以帮助莫春文拉到20票。
该第一书记的行为,属于利用基层干部的身份影响力,公然干涉村民的选举意愿,而其明确承诺为特定候选人拉票的举动,已构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令禁止的“以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选举权、破坏选举”的行为。
村民表示,目前已掌握该第一书记于海涛及陈俊超相关行为的视频和录音资料,其中在录音的第2分25秒处,其明确提出可为莫春文拉20票的内容清晰可辨,成为其干涉选举的直接线索。
此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第十条也明确禁止基层干部在村级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以拉拢、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
该村委第一书记的行为,既违背了基层干部的履职准则,也让此次选举失去了“中立组织、公平公正”的基础。
除第一书记外,村民还提供了镇长相关行为的录音资料,直指基层干部在此次选举中存在不当干预行为。
05 村民诉求石沉大海:多方反映未获任何回应
选举结束后,村民们曾多次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此次选举中的各类违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维护村民的合法民主权利,但截至目前,政府工作人员始终未与村民进行对接沟通,也未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作出任何回应,村民的合理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新圩村同一天进行村干部选举的隔壁村,相关选举新闻早已正常发布,而新圩村的选举结果却迟迟未予公布,村民们在漫长的等待中始终无法得到明确答复。
多次反映无果后,村民们只能自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向纪委等部门实名反映,试图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民主权利,寻求一个公正的结果。
06 选举违规触碰法律红线:基层民主需守牢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若以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当选无效,村民可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此次新圩村选举中出现的委托投票双重标准、无授权冒名投票、基层干部拉票干涉、疑似贿选等行为,均直接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若相关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此次选举的结果应依法认定为无效。
村级换届选举是基层民主最直接、最具体的实践,每一张选票都承载着村民的信任与期待,每一个选举程序的规范执行,都是维护基层民主的重要基石。新圩村村民的实名质疑,不仅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选举权利,更是对基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要求。
村民们表示,他们始终相信相关部门会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也始终期待着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让涉嫌违规的行为得到查处,让被破坏的选举程序得到纠正,让基层民主的严肃性得到维护。
截至本文整理完成,新圩村的选举结果已经正式公布,村民们仍在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回应。
☝️上图:村民实名反映材料随附的承诺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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