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其他住房材料。
2、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3、坪山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坪山中心幼儿园、坑梓中心幼儿园招生录取实行学位锁定政策,小班锁定3年,中大班转学插班锁定至大班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