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工作部署,响应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宁静小区”案例征集号召,诚邀大家积极关注、参与。
纳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管理信息平台物业项目的住宅小区,或深圳市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拥有物业管理主体和相对封闭的小区、城中村等居住区域。
(一)申报主体为小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需管理规范且无不良记录,同时确保申报小区符合宁静小区基本要求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二)申报小区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应切实发挥作用,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治理成效等多方面有实际成果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并充分客观反映申报小区在噪声防治方面的制度、措施、投入及成效,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主体参照建设指标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工作,重点对管理制度、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住宅小区噪声管理。专委会对有建设意愿的小区组织现场指导。
申报主体按照征集要求开展宁静小区申报工作,自愿提交申报材料。
专委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小区进行集中审议,形成2026年宁静小区候选名单,并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专委会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审查结果,公示2026年宁静小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宁静小区优秀经验做法将推荐至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报道。
“宁静小区”有效期为三年,各小区按相关要求做好后续管理工作。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报主体自愿提出复核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复核评定,符合要求的,予以延期;未提出复核的,有效期满后,“宁静小区”资格自动失效。(若有效期内产生较大噪声污染问题,经限期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取消“宁静小区”资格。)
1.《深圳市宁静小区案例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2.《深圳市宁静小区建设工作报告》(参照附件2撰写);
3.相关佐证材料(按附件3《深圳市宁静小区建设参考指标表》整理)。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7月31日18:00时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6年宁静小区案例申报+行政区+小区全称”。
朱工 18022864132,申报材料邮箱szsesseapc@163.com
附件:
1. 深圳市宁静小区案例申请表
2. 深圳市宁静小区建设工作报告(模板)
3. 深圳市宁静小区建设参考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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