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与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财经类专业。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专业素养与实践经验:①熟悉运用国家及地方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要求(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②熟练掌握固定资产从预算、采购(招标、政府采购)、验收、登记入账、使用(领用、调拨)、盘点、处置(报废、报损)等全流程管理规范;③掌握有效的资产清查、盘点方法和流程,并能运用条码、RFID等相关工具提升效率;④熟练操作专用资产管理软件系统和常用办公软件;⑤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协调;⑥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历。
4.其他要求:①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②无犯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