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深圳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定单,包含7项内容:
1. 统筹养老金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3. 过渡性养老金
4. 缴费年限津贴
5. 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6. 地方补助
7. 过渡性补助
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定单
核定单第一项:统筹养老金
统筹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平均缴费指数越高,金额越高,2026年按11293元基数核算,不分户籍均可享受,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原则,覆盖所有深圳正常退休参保人均可享受。
核算公式:统筹养老金 =(退休时本市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核定单第二项: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个人缴费、利息)对应的养老待遇,按月计发,计发月数依据退休年龄核定。
核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参考:
核定单第三项: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针对1992年7月前参保、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早期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弥补个人账户建立前的缴费权益,是特定人群的专属养老待遇。
核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1992年7月前缴费年限 × 1.2%
注:特定人群专属待遇,仅1992年7月前参保、有视同/早期缴费年限人员可领,无相关年限此项为0
核定单第四项:缴费年限津贴
缴费年限津贴:统一执行的普惠性养老津贴,按累计缴费年限计发,无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专属享受,缴费满1年计发对应额度,不满1年不计发。
核算公式:缴费年限津贴 = 累计缴费年限(年)× 4元/年
注:每满1年发4元,不满1年不计,2026年1月按此标准核算。
核定单第五项: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加发过渡性养老金:2026 年起深圳新增的一项普惠性固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 元,所有在深圳办理退休的职工均可享受,属于固定额度加发项。
核算公式: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 定额100元/月(全省统一标准,按月发放)
注:广东统一定额加发待遇,符合条件人员2026年1月起每月固定发放100元,无浮动调整
核定单第六项:地方补助
地方补助:深圳专属养老补助,仅针对深户退休人员,依据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核算,体现深圳户籍参保人员的额外待遇保障。
核算公式:地方补助 = 退休时本市养老金计发基数 × 0.5% × 本市实际缴费年限
核定单第七项:过渡性补助
过渡性补助:深圳深户针对1992年7月前有本市缴费年限(含视同)的人员,额外计发的过渡性保障待遇,与地方补助并行。
核算公式:过渡性补助 = 退休时本市养老金计发基数 × 补助系数 × 1992年7月前本市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核心配套公式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退休时本市养老金计发基数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历年缴费指数总和 ÷ 累计缴费月数
月缴费指数 = 当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缴费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基准值
2026年1月深圳养老金计发基数:1129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