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方案中的“重大疾病”包括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53种)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规定的28种重大疾病,孤独症及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确诊的罕见病。“重大疾病”不包含工伤、职业病、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疾病。其他没有纳入以上重大疾病清单的疾病,不属于本项目的资助范围。重大疾病病种名录详见本项目方案附表(附表查看方式见文末“阅读原文”)。
本项目方案中的“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18周岁,未婚,那么该名申请人可界定为无“家庭成员”。
本项目方案中的“家庭困难”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含保障性住房、商铺等)共计不超过1套,且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和家庭成员人均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股票、基金、证券等)均低于申请日上年度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2025年度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84945元(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官网)。
我在深圳只有1套房产,但家庭成员名下在内地其他城市还有不动产,我还能申请资助吗?
不能。因为项目方案中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的不动产”,是指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
我之前申请过“寻找需要帮助的人——来深建设者关爱基金”项目,已经获得过2万元的救助金,还能再申请这个项目吗?
不可以。因为本项目是“寻找需要帮助的人——来深建设者关爱基金”项目的优化升级。本项目方案发布前,申请对象累计申请的救助金额已达到“寻找需要帮助的人——来深建设者关爱基金”项目资助上限的,不适用本方案。您获得过2万元的救助金,已经达到“寻找需要帮助的人——来深建设者关爱基金”项目救助上限标准,因此不能再申请本项目。
如之前申请“寻找需要帮助的人——来深建设者关爱基金”项目救助金还没有达到上限标准,可以按照现项目申请条件继续申请本项目,但资助上限标准须相应扣除已经资助的金额。
申请人在深圳工作5年了,年收入税前14万,税后10万元,其配偶年收入税前10万元,税后7万元,双方没有子女。请问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如何计算?
按照(10万元+7万元)÷2人=8.5万元/人计算。该案例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超过了2025年度的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84945元),因此不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有3万元银行存款、6万元股票(申请日市值,下同),其配偶有4万元银行存款、8万元证券,双方1名未成年子女。请问家庭成员人均金融资产如何计算?
按照(3万元+6万元+4万元+8万元)÷3人=7万元/人计算。该案例家庭成员人均金融资产未超过2025年度的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84945元),因此符合申请条件。
本方案所称“已成年但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具体指哪些子女?
是指年满18周岁,在国内全日制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子女,或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如残障人士或精神障碍人士等)。
以上第一种情况需提供在校就读证明,第二种情况需提供残障证明或医院诊断书。
本人属于深圳市医疗救助对象,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在申请本项目救助时,资助标准如何?
根据《深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第七条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倾斜救助的规定,属于深圳市医疗救助对象,在2026年申请本项目救助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2026年省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封顶1.4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4万元的部分,由医保部门按80%的比例予以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0万元。
申请人须提供近3年内在深圳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清单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章。
医疗发票是指在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属罕见病的,可在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确诊后),近2年内在国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票据,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算支付后,应当由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负担部分的合规费用,合计超过1万元(含)。
近2年内在国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票据是指从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日起算,之前2年内的医疗发票;提供的医疗发票须同时提交医保报销结算单;首次申请本项目救助,需提交由出具医疗诊断书或出院小结的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发票。
例如:张三患肺癌,准备2026年5月20日申请项目救助,那么张三提交的医疗发票的开票日期应是2024年5月21日—2026年5月20日期间的医疗票据,开票日期在2024年5月20日及之前的票据不能作为申请材料。
不可以。医疗发票需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并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
为证明申请人所患疾病的确属于本项目所救助的重大疾病范围,申请人需提供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诊断书或出院小结,或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确诊的罕见病诊断书或出院小结。
按照《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规定,核对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共同签署《承诺和授权书》。签署《承诺和授权书》有以下方式可选择: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到申请材料接收单位签署《承诺和授权书》,并经该单位工作人员当面确认由本人亲自签署并按指模。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签署并按指模。
⚫录制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签字与按指模的过程视频影像。录制的视频影像需清晰并能证明《承诺和授权书》由本人签署并按指模,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将视频影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接收单位核对确认。视频影像的录制可参考《承诺和授权书远程签署指引》。
⚫直接线上签署《承诺和授权书》,须通过本人实名认证微信,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粤信签签署码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