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电商,已在全球40个国家注册了商标。而波兰某公司盗用了公司的商标,并注册了欧洲网站,销售类似的产品。维权是肯定的。
首先法律分析,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基本上是承继欧美的法律体系,这也是当年中国入世时,欧美强烈要求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结果。所以在知产案件中,出现了在其它领域很少有的“律师费转移制度(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显然,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都是可以考虑的方向。
具体如何操作呢?毕竟每个法域的解决方案和维权成本各不相同。
本律师和波兰合作律所很快就给出了专业的回复:
第一步:证据保全。在确认委托合同后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侵权证据的公证。
第二步:向侵权方送达《停止侵权警告函》。如拒不配合,则进入下一步,也是最有威力的一步。
第三步:启动针对 **.eu 域名争议的ADR解决程序。.eu 域名由EURid(.eu顶级域名的域名注册机构)依据欧盟条例2019/517予以管理,由捷克仲裁法院作为官方ADR机构受理相关相关域名争议。裁决的效力及于整个欧盟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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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收到《停止侵权警告函》后,还天真地想将侵权网站有偿转让给深圳某电商,此行为更印证了其不正当竞争的行径。权利人果断选择强硬维权的第三步,不出所料,捷克仲裁法院在3个月内就作出有利于权利方的裁决(欧洲速度谁说一定比较迟缓)。
(当然,也可以就侵权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以依申请要求侵权人提供侵权销售数据,权利人可以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
波兰的成本相比英法德意,会更低一些。通过波兰同意可以申请注册欧盟商标、欧盟专利,同样在整个欧盟有效。通过波兰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争端,也是一个理想的维权途径。
如有需求,请联系董律师:13917009731,donghongquan0406@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