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截止。
2.请有意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至我园指定邮箱thht202003@lg.gov.cn。邮箱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字样。
(除附件外,所有材料需上传PDF文件。为保障邮件投递顺利,请将报名材料统一排序压缩好再按要求发送至政务邮箱)
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户口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中国教师网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截图),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字加盖指模;
(6)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8)健康证(暂无法提供的,需承诺于正式入职前取得);
(9)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二)资格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方式及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2.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招聘单位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