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政策实施期间。
2.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3.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从2025年1月8日至《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期间,持续登记在本人名下。
4.在深圳市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在广东省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转让旧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
6.2026年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