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本身必须是还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同时,你不能是那种规模特别大的企业。(就是如果你的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并且营业收入达到4个亿以上,那就不符合要求了)
2.不能是上市企业。如果你已经在国内的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或者在境外股市也上市了,那主体企业是不能申报的。不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报。(这里有个例外,就是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是可以的)
3.在投资方面。你得有一个推进计划,这个计划要围绕着“三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或者“一强”(强链补链)来展开。可以覆盖其中一个方面,也可以覆盖多个。关键是你得分别提出对应的绩效目标,而且总的投资额要超过2000万元。(包含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研发及劳务人员薪酬、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研发及生产场地租金、软硬件设备采购与调试费等;不包含厂房土建、土地购置及流动资金,且固定资产类投资占比不得低于30%)
4.企业的信用和安全记录要良好。你不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最近三年里,也不能发生重大的安全(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更不能有偷税漏税这类违法违规的行为)
5.两类企业不得申报:其一,曾获上一轮财建〔2021〕2号文资助者;其二,已在本轮前两批获得重点“小巨人”专项资金者。政策严格执行“一次支持、不重复安排”原则。(简单说,就是曾经被选上过重点小巨人的企业,这次就不能再申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