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岛产权交易所完成一笔备受关注的高端住宅法拍交易。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李华峰名下位于深圳福田区深业中城(B302-0040)1号楼一单元301室的房产,经公开竞价最终以2834.3482万元成交。

此次拍卖的房产地处深圳香蜜湖核心板块,属于区域内高端住宅项目,房屋建筑面积211.34平方米,作为李华峰案发后被查封的涉案核心资产之一,吸引多方竞买者参与,最终成交价较3550.5120万元的评估价低约716万元。

公开履历显示,李华峰出生于1962年,高级经济师,深耕建行系统多年,历任海南省万宁支行行长、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湖南省分行风险总监、副行长等多个重要职务,2013年至2020年期间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2024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行纪检监察组联合山东省青岛市监委,正式对李华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华峰背弃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在信贷业务审批、集中采购等方面大肆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涉案证据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24年11月,李华峰被正式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25年4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华峰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上半年至2020年5月,李华峰利用其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贷款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09万余元;2021年4月从建行深圳分行辞职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810万元。此外,李华峰还指使他人将受贿款中的360万元,通过多个账户层层转账后用于支付房产购置费用,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涉嫌多罪并罚。
法院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洗钱罪三罪并罚,决定对李华峰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同时明确其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涉案房产、资金等各类资产全部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从手握重权的银行高管,到身陷囹圄、豪宅被拍的阶下囚,李华峰的人生落差,根源在于其贪欲膨胀、漠视纪法。
李华峰的落马,也为金融系统全体公职人员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