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这么做,关键是当地有钱,隔壁的广州就做不到这样,其他地方也很难做到,因为财政不允许。
欠薪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一是用人单位在每年第一季度缴纳的四百元欠薪保障费,二是财政补贴资金,三是基金利息及合法捐赠。
这里面有几个条件,1是用人单位足够多、凑的份子钱能够形成一个比较有规模的资金池,2是财政资金够雄厚、在发生欠薪情况比较多的时候有财政兜底,3是整体欠薪事件的金额可控、不会构成挤兑效应。
深圳在近几年都暂停了欠薪保障费用的收取,这意味着这个基金费用后续可能需要由财政兜底。
而且出于给企业减负的目的,深圳恢复收取这个400元欠薪保障费的可能性也不大。
2025年4月份,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了2024年度欠薪保障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数据显示:
2024年全市共使用欠薪保障基金为4044名员工垫付欠薪7318.66万元,共追回垫付欠薪986.43万元。
2024年度欠薪保障基金当年结余为-4953.41万元。
这意味着2024年有多达6000多万欠薪未在当年追回,结余资金为-4953.41万元,这说明这一年超支情况严重。
翻看此前记录,可以看到2020年和2022年这两个疫情影响较大的时期,垫付欠薪金额也较大,分别为5155.56万元和5849.70万元。
作为对比,2023年的数据如下:
2023年全市共使用欠薪保障基金为2913名员工垫付欠薪4152.63万元,共追回垫付欠薪1353.76万元。2023年度欠薪保障基金当年结余为9590.09万元。

在垫付欠薪金额规模如此巨大的情况下,很多地方财政拆东墙补西墙自顾不暇,是不可能像深圳这样搞欠薪垫付政策的。
当然,深圳这个欠薪垫付也不是无条件的,也不是多久都垫、多少钱都垫。
深圳市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
(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
垫付期限不超过6个月,垫付工资标准也有限制,不能超过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目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各种法律规定,在制度层面已经相当完善了。
很多企业工资支付不到位,主要还是企业本身的问题,要么是老板不良心,要么是企业经营出现了重大问题。
指望当地财政去兜底,是不现实的,绝大多数地方财政目前的首要任务还是化债,根本不可能腾出手来管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