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军秘密回家,还是被马兰英的父母知道了。
当初招工时,刘立军信誓旦旦拍着胸脯对马兰英的父母立下保证:“有我在,放一万个心,领着兰英去挣大钱的,绝不让她少半根毫毛,否则,拿我试问。”
如今他自己回来了,却没见女儿,马兰英父母提出疑问:“俺闺女会不会被你贩卖了?为何你一个人返回?说不清楚?报警!”
刘立军连忙写了一封信寄给马兰英,要她快写封信给父母,以报平安。
一封信,至少七天才能到。厂里专门有一个信亭,每天都有人去寻找自己的信件,我们也不例外,几乎每天去看。
马兰英接到信,连忙回复,汇报这儿的实际情况:劳动强度太大,吃不饱,睡不醒,水土不服,老是下雨,脚丫都烂了等。
再接到信时,半个月就过去了。
马兰英的父亲在信中要马兰英赶快回家,吃这么大的苦,受这么大的罪,挣再多钱也不干,在家要饭也比这儿强。
马兰英还想再干,暂时不想回去,因为她的工资每月一千多元钱,不像我,累死了只拿到四五百元。原来,按眼睛工资最低,她属于检验员,工资是最高的。
又过了两个月,马兰英接到家里来信,说父亲病重,望速回。
这下马兰英坐不住了,回家!
其他两位姑娘也吵着要回家,并央求我一起走。我不愿意回去,因为我出来一趟多不容易啊。
但是,肩上的责任不得不使我改变主意:她们三位姑娘,出门就掉向,分不清东西南北,又不会讲普通话,的确需要我照顾,需要我护送回家,否则,她们连广州火车站都找不到。
我比她们大两岁,而且我会讲普通话,来这儿半年了,她们仨一句普通话也不会讲。
无论是老板、线长,还是天南地北的工友,都要求这几位姑娘“请讲普通话”。
她们呢,不约而同地用羞涩代替回答,方言依旧如故,许多场合下我只好当翻译。
如今她们央求我一起走。
“秋菊姐,全靠你了,俺出门掉向,东西南北分不清啊…”
“是啊,你不照顾俺,遇上人贩子咋整?”
“我出来一趟不容易,再说,还有两个月的工资就扔了……”我说出心里话。
“我每月一千多块,都不心疼,你四五百的工资,还不够受罪的。再说,俺爹病了……马兰英眼圈红了。
“也许,你爸爸没病,骗你回家的。你别难过。”我安慰她。
“你不想孩子?”
提到孩子,软肋!我不再坚持说服她们留下来挣钱,“好,回家,咱一起回家。”
她们破涕为笑。
我们立即做着回家的打算。当然,还要等这个月发了工资再走。
由于工资套俩月发,第四次发工资时,我们其实已干六个月了,现在走,就意味着白白扔了两个月的血汗钱,可归心似箭,哪里能挡住回家的脚步呢?
发了工资的当天晚上,我们偷偷收拾行李,我提出是否到宋玉国那儿告别,遭到她们三人的一致反对:“你傻啊,不能去。因为我们是偷跑的。”
第二天,天蒙蒙亮,我们几个悄悄起床,胡乱洗漱后,各自提着行李,下了宿舍楼,先顺着昨天晚上踩好的墙头(曾看见许多偷跑者就这样),把行李一个个扔出墙外,然后腰里别着厂牌,大摇大摆地走出厂门口。
走出厂,意味着永不再来。
渐行渐远的我回头看了看的“康仔”俩字,心里默想:康仔,最好不要说“再见”。
请看下篇《深圳打工》(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