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在活动期间恶意红冲套利的经营主体或个人,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职责分工处理。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它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者(包括经营主体或个人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经营主体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开具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直接拨打12366或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模块举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