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显示:邝某某在东莞某镇教育局、教育管理中心担任办事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的请托,先后为60名不符合入读该镇公办中小学条件的学生违规办理入学手续,并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324万元。最终邝某某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没收已退、已冻结赃款293余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30余万元予以没收,均上缴国库。该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