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子立遗嘱保房产归属,只因家庭恩怨太真实
平日里,很多人觉得立遗嘱是老年人的专属选择,但广州一位30岁的蒋先生用自己的经历打破了这一常规。他带着满是纠葛的成长回忆,坚定地走进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为自己婚前的小房子立下了清晰条款:日后只交由儿子继承,财产管理一职则交给母亲。他这一举动背后的原因,是小时候家庭裂痕带来的不安全感——父母离婚后,抚养责任落在母亲身上,父爱缺失,而父亲再组家庭后,仍以法律手段向他索取赡养费。父子间早已积压的不信任和隔阂,因法院判令500元抚养费而彻底决裂,这些阴影随着他成家立业后依然挥之不去。
蒋先生的生活因母亲与外婆的陪伴逐渐安稳下来。那套婚前买下的小房子,携带着长辈的呵护与祝福。外婆对房产归属的隐忧并未消散,她担心旧日亲缘关系与后妈可能带来的财产风险。参加一次普及讲座后,外婆主动建议蒋先生走规避之路,把家庭安全感继续下去。这样的防范心理其实早已不稀奇。福州一位28岁的罗女士,独生女身份,父母离异且双方再组新家庭,她在第一份工作刚满一年时,就委托律所起草遗嘱,指定收入和房产只由母亲继承。她坦言,成长于多重亲缘环境,从小耳闻因再婚父母子女“争财产”的新闻,自己的防备心格外重。
相关数据显示,中华遗嘱库广州分库仅2023年收到30岁以下立遗嘱申请量增长23%。志愿者蒋懿杰介绍,核心原因是家庭关系复杂化、年轻人财产增长、风险防控意识齐头并进。实际案例中,“父母离异—再婚—异父异母兄弟姐妹”成为很多年青群体考虑财产安排的主因。比如深圳的陈春生,33岁,家中父母各有再婚伴侣和子女,他为保障独立拥有的股票和储蓄,早早办理了遗嘱,指定唯一受益人是自己同母的姐姐,并排除所有继父母参与。
社会上也不乏反例。有接到“来不及防范”者家庭的遗憾案例,江苏某地的顾先生,一家三代口头承诺多年,因父亲未立遗嘱过世后,法定继承关系下,继母与同父异母弟弟获批分产。他的母亲与外婆一直未料到晚年的财产会被“分流”,最终一场旷日持久的家事纠纷让家庭感情彻底决裂。
可以看到,不同于传统观念所认为的“遗嘱是老人专属”,现实中跨代家庭、再婚组建、不同血缘成员同属一宅,财产纷争有时只是时间问题。法律层面,《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父母、配偶、子女同属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涵盖养父母及有抚养关系的人。但实际分配时,如果没有提前立下遗嘱,财产极容易因家庭成员结构多样而出现不可控的继承分歧。
出于对可能风险的考量,专家建议,无论资产多少、年纪高低,家庭结构稍复杂者皆应考虑及早指定继承人、管理人。信任的人,也可选具备资源的专业机构,至少每过数年随现实变动及时调修条款。过于依赖法定路径,反而给可能产生矛盾的亲人埋下隐患。
显然,在快速变化的婚姻和家庭结构现实下,迷信血缘只会让风险扩张,而务实计划与及时行动,才是保留平静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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