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能否反悔,需分阶段判断。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放弃继承,该意思表示生效后原则上不可随意反悔。但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继承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放弃继承的声明,此时法院可能支持其恢复继承权。此外,若遗产尚未分割且继承人在诉讼中反悔,法院将结合具体理由(如放弃行为导致无法履行法定义务)决定是否承认。
若遗产已处理完毕,继承人的反悔主张通常不被支持。此时遗产已转化为其他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关系已稳定,反悔行为可能侵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例如,若放弃继承的声明已通过公证或法庭笔录确认,或遗产已实际分配,继承人不得随意反悔。因此,放弃继承权需谨慎,一旦遗产处理完成,若无特殊法定事由,继承人难以通过法律程序重新主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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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婉妮律师,广东银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广东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项目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广州市番禺区石楼司法所结对律师。
区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十多年的丰富执业经验,在婚姻家事、各类合同、刑事辩护等领域均拥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与娴熟的实务处理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严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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