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方隐瞒已婚身份与他人恋爱,仅此行为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构成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行为人已有合法婚姻关系且未解除;二是行为人再次与他人“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若仅隐瞒已婚身份恋爱,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则不满足“结婚”要件,不构成重婚罪。
若隐瞒已婚身份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例如,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育子女、周围群众认可其夫妻关系等情形,可认定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时,隐瞒者主观上具有重婚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重婚行为,且侵犯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此外,若隐瞒已婚身份骗取对方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若导致对方精神损害,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可拨打专业法律咨询热线:13268091316(微信同号)律师简介
区婉妮律师,广东银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广东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项目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广州市番禺区石楼司法所结对律师。
区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十多年的丰富执业经验,在婚姻家事、各类合同、刑事辩护等领域均拥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与娴熟的实务处理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严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