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6年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的通知
根据有关引才政策,现对2026年龙华区“引才伯乐奖”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2026年龙华区“引才伯乐奖”有关引才政策项目。
二、申报时间
第三方机构备案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8:00(工作日)
“引才伯乐奖”申请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8:00(工作日)
(注:超过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详见申报指南),非空白页连续编写页码,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1楼115龙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注: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时需查验相关原件)。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0755-28196015、23332939、23332893(龙先生、游小姐、潘先生)。
(二)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申报资料原件,对于任何存疑的申请材料,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随时查阅原件。
(二)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助项目申报事宜,请申请单位自主申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三)本资助项目按备案受理时间顺序实行总量控制,在项目预算总额范围内,名额报满即止。
附件:2026年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指南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附件:2026年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指南.doc
2026年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龙华区有关人才政策。
二、申请条件
(一)人才范围
2026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成功申报的人才。
(二)成功申报的人才应满足条件
1.区内人才:在龙华区工作,与龙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依托龙华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通过省级审核的人才。
2.区外人才:拟引进到龙华区工作,并签订引进意向协议或聘用意向协议,且依托龙华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通过省级审核的人才。
(三)用人单位、第三方机构应满足条件
1.用人单位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2)推荐区内人才依托龙华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通过省级审核。
2.第三方机构
(1)依法注册经营(不限注册地)的独立法人机构(包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引才机构)。
(2)第三方机构须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
(3)推荐区外人才依托龙华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通过省级审核。
三、奖励标准
(一)对于推荐区内人才完成申报并通过省级审核,每完成1人,给予所在企业3万元奖励。
(二)对于推荐区外人才完成申报并通过省级审核,每完成1人,给予第三方机构3万元奖励。
同一主体每年度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获得资金的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请材料
(一)用人单位
1.《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4.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二)第三方机构
1.通过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2.《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第三方机构);
3.提供新引进人才引进意向协议或聘用意向协议;
4.第三方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5.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以上申报材料通过人工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1.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2-1.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用人单位)
2-2.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第三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