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清普法:加密货币不是“法外之地”,持有、交易需警惕关联犯罪
刘海清律师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上海汉盛(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一、案件核心事实总结
1. 案件主体与涉案标的:深圳IT男李东(化名,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因持有大量比特币,被湖南张家界、河南长葛两地警方介入,涉案比特币价值超8000万元(张家界警方扣押103个,变现4961万;河南警方扣押80个,价值超4000万)。
2. 立案与罪名变更:两地警方最初均以“开设赌场罪”立案,后张家界警方将罪名变更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河南警方最终以“盗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起诉,2026年1月案件在长葛市法院开庭,目前休庭待二次开庭。
3. 争议焦点:李东家属质疑长葛警方“重复立案”“地域管辖不符”;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提出电子数据存疑、盗窃指控证据不足、部分供述系非法取得等观点。
二、给老百姓的加密货币法律科普
(一)加密货币不是“法外之地”,持有、交易需警惕关联犯罪
很多人以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去中心化”就不受监管,但此案明确传递一个信号:加密货币本身不违法,但用它干坏事、或它的来源涉违法,都会被追究责任。
比如李东案中,警方关注的不是“持有比特币”,而是比特币是否来自盗窃、是否与赌博网站资金挂钩。实践中,若用加密货币参与赌博、洗钱、转移赃款,哪怕只是帮人“转币”,都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两地警方“同案不同罪”?管辖与罪名变更有法律依据
不少人疑惑:为啥两地警方都立案,罪名还不一样?这其实是刑事诉讼中的“管辖与罪名认定规则”:
1. 管辖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多个公安机关有权管辖时,一般由“最初受理的”管辖,但若案件关联不同犯罪,也可分别侦查(如长葛警方称与张家界警方查的不是同一案件)。
2. 罪名变更:刑事案件立案时的罪名,是警方根据初步证据判断的,后续随着证据补充,可能调整罪名(如从“开设赌场罪”变“盗窃罪”),这是正常的办案流程,但需严格基于证据。
(三)Web3领域要防“技术越界”,这些行为易踩“红线”
李东作为IT从业者,涉案与“技术手段”相关,这给Web3(基于区块链的互联网应用)从业者、爱好者提了醒:
• 不要用技术漏洞窃取数据或资金:比如本案中指控的“利用赌博网站漏洞偷个人信息、换账户转返佣资金”,哪怕针对的是非法赌博网站,盗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依然违法。
• 电子证据要“保真”:Web3领域常用的移动硬盘、区块链数据等,若被警方调查,需注意数据封存(如本案中辩护方质疑“硬盘未封存、数据被修改”),否则可能影响证据效力,但这不等于“数据存疑就一定无罪”,仍需看整体证据链。
• 不要轻信“匿名”:很多人以为加密货币“匿名”,但警方可通过区块链溯源、技术侦查等锁定使用者,本案中两地警方精准扣押李东的比特币钱包,就是例证。
(四)遇到警方调查,记住这2个“正确姿势”
若因加密货币相关问题被警方询问,别慌也别乱:
1. 如实陈述,但不“自证其罪”:对不清楚的事不要乱认,对被胁迫的供述(如本案中辩护方称“威胁怀孕妻子”),要及时向律师、检察官反映,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2. 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加密货币案件涉及技术、法律双重专业知识,普通老百姓难应对,律师能帮你梳理证据、提出管辖异议、辩护无罪或罪轻,避免权益受损。
总之,加密货币、Web3不是“避罪工具”,大家既要了解新技术,更要守住法律底线——合法持有、合规使用,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