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执行董事,主动投案!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合同诈骗案。A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为吸纳资金不择手段,伪造财务数据、搭建虚假银行系统,还谎称获得大额投资,从而骗取张某等四人1190万元,实际诈骗金额达328万余元。2023年9月,高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接受调查。庭审时他辩称自己属于职务侵占,但法院审理认为,其以欺诈手段让投资者陷入错误认知,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高某自首且如实供述,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16万元,退赔被害人328万余元,判决已生效。
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