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前海聚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涉及两项核心业务违规引关注!
违规要点直击:
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按公司内控机制要求控制同日反向交易,基金财产管理存在疏漏;
信息披露缺失: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利益冲突等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责任人追责:法定代表人因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且未恪守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法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案件来源:蓝鲸新闻1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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