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长在申请时间内携带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学校申请,只采取现场提交方式接收材料。学校审核家长提交的资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永宁(宁西)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录取结果由学校通知家长。
(二)提供租赁备案证明的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街内无房产证明。
(三)政策性照顾生、外籍与港澳台学生转学请到永宁宁西教育指导中心咨询和申请。
(四)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原则上六年级第二学期不允许转入申请。
(五)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材料,将取消本学期转学申请,并且五年内不得在永宁宁西片区公办小学提出转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