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昆明丨1.22海口 成都丨2.05天津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标准》解读与全过程造价管控、结算审计实务(点击查看)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一纸新规在建筑行业内激起了广泛涟漪: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发布招标公告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必须向投标人提供一份详尽的书面合同风险提示,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法定组成部分。这项基于《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新要求,宣告了沿用多年的旧规(深建市场〔2019〕7号)的退场。
这份包含三十余项风险提示的表格,如同一面专业的“照妖镜”,将合同中潜藏的风险点逐一显形,它要求投标人必须“打醒十二分精神”评估风险,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它昭示着:合同的起草与设计,成为决定项目成败、维系行业健康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可见,深圳新规将“合同设计的专业性”推至行业关注的焦点。

一、合同背后是风险与责任的精准分配

不专业的合同设计,往往表现为风险的模糊转嫁或单方面挤压,比如“一切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非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不予经济补偿”等所谓“霸王条款”。这些条款短期内看似让发包方占了便宜,实则埋下了争议的种子,极易在履约过程中引发对抗、索赔、工期拖延甚至诉讼,最终导致项目成本失控、质量受损、关系破裂,没有真正的赢家。
因此,专业的合同设计,其首要目标并非让一方利益最大化,而是通过公平合理的规则,引导项目走向整体成功。而实现这一目标,远非套用通用模板即可完成,它是一门深度融合了工程、造价、法律与管理的专业技艺,尤其离不开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智慧。
二、造价工程师在合同设计中扮演重要角色
详见《风险提示表》第十四条:合同明确约定合同价格可调整情形及调整方式,包括工程量清单缺陷、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物价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以及第十五条:合同明确约定可调差人工、材料及机械使用的种类、价格变化风险幅度以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方法、支付方式等。这些细节都需要造价工程师基于历史数据、市场预测和项目特点进行精密测算与设计。
早前,《美国管理学会评论》期刊曾刊登了一篇来自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学者的见解独到的文章。该学者表示,在合同设计中,如角色责任划分、沟通应急措施等条款的设定,由工程师起到主要作用。造价工程师凭借其对建筑领域上下游企业的深入理解、对各类计价文件的熟悉以及对服务产品的敏感性,为合同的计价条款设计和风险分担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帮助律师更深入地理解工程造价和成本控制的要点,而律师的法律思维和知识经验则能够确保合同在法律层面上的严谨性和可执行性。

此外,建设工程造价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深圳的规定未必适用于广州,上海的做法不一定契合北京。地方性计价政策、行业惯例、监管要求都存在差异。因此,聘请熟悉当地规范、具有实战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参与合同设计,不仅是合规所需,更是控制风险、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智慧选择。
三、以实现项目目标为共同导向才能行稳致远
放眼国际成熟市场,先进的合同理念早已超越了单纯的风险划分,迈向了以协作共赢为核心价值的新阶段。在这一背景下观照深圳的新规——要求招标人必须向投标人提供详尽的书面合同风险提示,不难发现其中正蕴含着相似的演进逻辑:它引导各方重新审视合同的本质,促使大家认识到,合同不应是“一方全赢、一方全输”的博弈工具,而更应成为一份能够促进协作、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的合作框架。
在这方面,新加坡的协作式合同理念值得我们深思。其核心思想是认识到项目的成功依赖于所有参与方的共同努力,合同应成为促进协作的框架,而非制造对立的武器。这种理念在实践中显著提升了项目的交付效率和最终品质。
与之配套的,是新加坡高效运行的争议评审委员会(DRB)制度。该制度将独立的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嵌入合同,在争议萌芽阶段即及时介入,以专业、中立、快捷的方式提供处理意见,有效避免了大量纠纷升级为冗长昂贵的仲裁或诉讼。

《关于合作开展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的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目前,争议评审作为针对解决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在国际上已经行之有效的的一套成熟机制,得到了最高院和住建部的高度重视,各地住建部门与建筑业界均已开展大量争议评审实践落地探索性工作,其中包括广东省住建联调委、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珠海国际仲裁院签署《关于合作开展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的框架协议》;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建纬律师事务所主编、中量参编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工作指引》;中量与建纬合作开展“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对接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研究”课题,目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意见已送交有关部门等。
这都标志着我们的合同治理思维,正从“治已病”的被动处理,转向“防未病”的主动管理。
建设工程,是城市发展的血脉,是经济建设的基石。一份严谨、公平、专业的合同,需以清晰的规则防范风险,用合理的分配激励协作,用科学的机制化解争议。在合同设计过程中,造价工程师的角色不可或缺,他们不仅是条款的设计者,更是风险的避免者。
正如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深圳出发,这项关乎合同专业性的深刻实践,正推动建筑业向着更透明、更公平、更高效的方向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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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咨询力量,工程造价管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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